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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财富养老年金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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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5周岁,男性,20年交,年交保险费13424.20元,基本保险金额10000元。若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保证累计可领取的养老年金额度至少为257000元。若被保险人保证领取期间之后仍然生存,则生存时间越长可领取的养老年金额度越多。若客户可选择在60周岁时提前满期,可领取的提前满期金为323702.10元。

  发行公司幸福人寿

  保险类别分红险,理财年金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满88周岁

  购买渠道银行

  缴费方式期缴,趸缴

  年缴期限3年/5年/10年/15年/20年

  最低缴费金额3000元

  保单贷款是

  贷款比率70.0%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的赔偿责任。

  1.养老年金

  2.祝寿金

  3.提前满期保险金

  4.身故保险金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具有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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