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省制定的相关规定,在财政资助下购买了免费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的老年人在乘公交车时出现意外身故、伤残、烧伤,保险公司将赔付金额每人6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每人保险金额为3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7月12日介绍,“购买保险人数是根据各地持有《老年优待证》的7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确定的,办理保险所需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负担。”
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免费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险,是江西省政府从2012年开始实施的为民办70件实事的民生工程之一。同年,江西省财政部门开始为此项民生工程“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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