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3年,保险行业本身存在的一些不足日渐显现,险象环生之下,给未来行业发展增添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想象空间。“未来10到20年仍然是保险业的黄金时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保险业长期“看多”,但显然对于保险业而言,步入黄金时期前的这段路并不好走
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丛生
保险是由风险衍生出的行业,而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其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保险业对自身经营的风险管理能力,将决定着保险市场能否长期健康的发展,偿付能力就是其风险管控的一条红线。“2014年是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要防范化解满期给付和退保、部分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流动性、资金运用等风险,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13年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表示。
偿付能力代表着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状况,一直是监管部门的重点管控方向。2013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就曾发出四封监管函,对合众人寿、长城人寿、幸福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四家偿付能力不足150%的公司实施监管,四家险企被责令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其中幸福人寿还被责令停止开设新业务。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三类,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不足类公司,保监会可采取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股东分红等措施,直至由保监会接管;而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公司为充足II类公司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充足I类公司,如其存在重大风险,保监会也可以要求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2013年3月份,保监会又确立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期引导保险公司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配置提升偿付能力。
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仍然频频发生,2013年末,国华人寿又因偿付能力低于150%而被监管层禁止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据悉,主要原因是2013年以来,国华人寿网销业务、银保业务疾速扩张更加剧了对资本金的消耗。2012年,国华人寿同样因偿付能力下降至103%而一次性“补血”10亿元。业内人士分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主要受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从内部来说,可能由于是公司业务发展过快,管理费用、资本支出较高。从外部方面,则主要受到投资收益的影响。
有些公司虽然偿付能力尚未达到监管红线,但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太平人寿2012年年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11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至167%,而太平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4%。由于2013年业务的高速发展,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明显下降。虽尚在150%之上,但12月12日,中国太平发布公告称,其向太平人寿增资28.53亿元,同时由附属公司全部股东向太平人寿增资38亿元,增资完成之后,太平人寿的注册资本变为100.3亿元。
为了缓解偿付能力可能带来的监管约束,保险公司往往借助增资来提升偿付能力水平。尤其是临近2013年末,记者了解到,自11月份以来就有包括国寿财险、人保寿险在内的10家保险公司公布增资方案,增资额度超过282亿元。12月份,险企增资速度明显加快,7家险企增资达235亿元。
对此,行业人士指出,虽然增资是保险公司补充偿付能力的普遍手段,但值得一提的是,增资只能一时缓解偿付能力的吃紧,并不能从根本上医治该“顽疾”。只要产品结构不合理和投资收益低的情况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就可能再度出现。且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偿付能力充足率对险企形成一贯压力,且风险种类覆盖不全面、资产负债评估和资本要求与风险相关度不高等问题加速凸显。
行业形象重塑艰难
多年来,保险行业形象在国人心中一直不佳。在“误导销售”、“理赔难”的声讨中,从一种为公众谋取保障权益的成熟金融形态,逐渐沦为被公众抵触的传销式商品象征。虽然从业人士已经开始意识到重建行业信用塑造形象的重要性,但2013年发生的一些行业事件,使得保险行业的变身更趋艰难。
2013年5月,保监会批准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文件中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由200万元提升为5000万元,同时删去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增设分支机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的旧规定。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门槛大幅提高,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而就在3个月后发生一起恶性事件,再次给国内保险代理市场蒙上阴影。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总经理陈怡携款潜逃,5天后,其在斐济被抓获。事件被曝光后引得市场强烈关注,给本已千疮百孔的保险行业形象再补上了重重的一刀。保险中介代理公司本应是沟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一座桥梁,最终却成为了骗取保费疯狂圈钱的“庞氏陷阱”,保险行业的乱象以及深层痼疾呈现在公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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