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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所有长期人身险犹豫期延长至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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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信人寿在官网发布的一则公告表示,“自2014年4月1日起,建信人寿所有长期人身保险产品的合同犹豫期延长为15个自然日。”

  由中国保监会联手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银保新规)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从10天延长到了15天。

  4月2日,记者发现,银行系保险公司建信人寿不仅延长了银保渠道产品犹豫期,更是将这一规定涉及范围扩大至公司所有长期人身保险产品,成为目前第一家宣布这样做的保险公司。

  记者注意到,建信人寿在官网发布的一则公告表示,“自2014年4月1日起,建信人寿所有长期人身保险产品的合同犹豫期延长为15个自然日。”

  对此,建信人寿内部人士解释称,“所有长期人身保险产品涉及建信人寿所有渠道——包括银保渠道和其他渠道。”

  记者获得的一份同业交流数据显示,今年1~2月,建信人寿银保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约为80.71亿元,而保监会公布的建信人寿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为81.72亿元。以此计算,建信人寿银保渠道保费收入接近99%,而其他销售渠道的贡献不大。

  此外,上述建信人寿内部人士还表示,“长期”的意思是保障期间超过1年和保障期间1年整但保证续保两部分。也就是说,该规定适用于除少数短期意外险之外的所有建信人寿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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