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保险机构积极性不高尚无实质性推进,另一方是老年人群对这一养老创新业务顾虑重重,更不愿“尝鲜”。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老年人依然存在“不情愿将多年积蓄购买的房屋抵押出去”这一心理,一些老人及其子女甚至告诉记者“不会轻易接受这种以房养老的业务”。
“我家里有房,但我不会抵押给保险公司,我会优先留给子女!”当被问及不愿接受以房养老的原因时,赵阿姨毫不犹豫地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她说:“现在年轻人工作都忙,如果我和老伴身体实在行动不方便了,就用退休金住养老院,免除子女的后顾之忧,到了周末他们照样可以来看望我们。”
自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改革思路已经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城市纷纷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今年3月中旬,北京右安门街道与幸福人寿合作推出以房养老举措后,全街道约2万名60岁以上的老人中,有19位老人在初期表示了兴趣,但截至目前,这19位老人全部放弃了以房养老。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一度分析,中国老年人群更乐意把房产或资产留给子女,由子女为自己养老。同时,按照北京市居民收入水平,多数老年人依靠退休工资和子女赡养就可以解决养老问题,又或是老人采取出租房屋来支付养老费用。不仅如此,我国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产权归属尚不明晰,也构成以房养老操作层面的另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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