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关键阶段重疾险不可缺少
据卫生部数据,中国目前有高血压患者1.8亿人,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前期患者2.5亿人,高血脂症患者人数为9000万人,烟民3.5亿人,肥胖症患者超过7000万人,而且各类重大疾病发病率还在不断上升。统计数据显示,人一生中患重疾的概率高达70%以上,其中30-50岁是重大疾病的高发期。
近日,中国人寿推出了一款涵盖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的“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以下简称“康宁定期(2013版)”),该产品责任简单明晰,可按份购买,不但保费低廉,而且符合一定的投保规定可免体检,可以为被保险人抵御人生最关键阶段因重大疾病所带来的家庭财务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专家介绍,人的生命周期可以分成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所面临的家庭责任和自身风险各不相同。25岁之前,为单身求学期,经济实力较弱,无家庭责任;25岁-60岁,为家庭稳固期,家庭责任最重,自身风险最大,保障需求最高;60岁之后则家庭责任较轻,对养老的需求加大。对于前两个人生关键阶段来说,重疾险必不可少。
据了解,康宁定期(2013版)是在原有老款产品基础上的升级产品,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承保病种丰富。在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上,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不幸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按所交保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至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则按所交保费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后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则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和一年的限制。
同时,康宁定期(2013版)还提供1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在治疗费用方面的经济压力。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不幸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按所交保费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至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则按所交保费的2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后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则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和一年的限制。
据介绍,康宁定期(2013版)在提供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障的同时,还具备身故保障功能,可以为消费者在人生的关键阶段提供较全面的风险保障。
重疾险应尽早投保
近年来,保险市场上各类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琳琅满目,那么,重大疾病保险应该如何购买呢?中国人寿保险专家表示,投保年龄越小,则保费越低。如果条件允许,应尽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不但可尽早拥有针对重大疾病的风险保障,还可以将费率锁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从而降低成本。
据介绍,重大疾病保险有定期和终身两种保险期间可供选择。一般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为消费型险种,较适合年轻人和经济实力一般的人群(投保年龄一般规定在50岁之前);终身型重疾险一般都有存储返还功能,适合经济实力较强或年龄稍大的人群。
对于中青年白领来说,中国人寿推出的康宁定期(2013版)是非常适合其经济能力的一款产品,18岁至50岁的消费者皆可投保,符合一定的投保规定可免体检,方便快捷为被保险人提供人生关键阶段的风险保障。
以30岁男性为例,投保一份10年期交的康宁定期(2013版),每年只需交纳2341元,基本保险金额10万,保险期间20年(到50岁)。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不幸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至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返还200%所交保费,合同终止;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后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提前给付3万元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客户仍享有1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和10万元身故保障。
专家介绍,在保额的确定上,消费者可以根据年收入水平,以及被保险人的收入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度来确定重疾保额。比如,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人群,建议重大疾病保险保额选择10万-20万元。年收入在10万-30万元左右的人群,建议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至少达到30万元。而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被保险人,特别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建议保额可以达到50万元,保证家人生活品质不会因病严重下降。总之,购买重疾险应该尽早购买,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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