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两个月前买了一辆二手车,由于原先的车主是朋友,于是王先生没有考虑过户车险。最近王先生因驾驶不慎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责,不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对方却以擅自变更保单为由拒绝。对此保险公司解释,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的,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保险行业协会专家介绍,参保客户的车被转卖后,只有二手车主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才会生效,所以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有些人在买卖二手车时,认为只要向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转籍更新申请就可以了,但却忘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为车辆保险办理变更手续。车辆的户籍过户与保险过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须同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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