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震多为家财险“除外责任”
家财险就是为保障家庭财产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损失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而设计的。但是,保险条款对于“自然灾害”有着严格的界定,并不是所有自然灾害都能予以理赔。
地震和海啸被排除在家财险的赔偿范围之外。这是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因此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将其做除外责任处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二、附加“地震险”可获适当赔付
即使为房屋选择了附加地震险,一旦遇到地震灾害,房屋和室内财产受损,保险赔付也不是什么情况都赔。首先,地震赔付要提供“建筑物抗震等级证明”,即建委在验收房屋时颁发的房屋抗震合格证书。震级必须是地震管理部门公布的M5级,裂度达到6度以上。如损失是建筑物防震等级以下的地震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另外,保险理赔对地震级别有规定,即造成房屋和室内财产损失的地震必须是破坏性的。如果因房屋防震等级没有达到国家要求而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保险房屋未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损失,引发核爆炸、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的各种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条款赔偿处理一栏称,发生地震后,保险人按照房屋实际损失的80%承担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相应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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