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一般包含三种理赔项目:
①意外医疗津贴
②意外医疗
③意外保险金(意外伤残达到一定等级,才能赔付!)
这3个项目非常容易混淆,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解释一下。
1、意外医疗津贴
只要是因意外住院,就会有津贴。而且这部分,是可以重复理赔!
也就是说,如果你同时买了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2家的意外险(都是包含意外医疗津贴的险种),那么你可以获得2份理赔。
2、意外医疗
这个遵循“花多少赔多少”的准则。
相关的保险法规定:你分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买了意外险,而且都有意外医疗险,那这个意外医疗费是不能多家理赔的!只能“花多少赔多少”。
例如:你在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都买了¥10,000额度的意外医疗。
如果你实际花费了¥15,000意外医疗费:
①那么你可以选择在平安保险理赔¥10,000、在中国人寿理赔¥5,000
②或者反过来,平安赔付你¥5,000、人寿赔付你¥10,000
注意:不能让俩家,都赔付你¥10,000。而且有些费用如果“社保”可以报销,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再赔付啦,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3、意外保险金
这个需要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才能获得赔付。
意外保险赔付金:按伤残等级&意外保险金的比例,来进行赔付。
很多人误以为第1条所说的“意外医疗”,需要达到伤残等级,才给报,其他的伤害是不报的!其实这个就是混淆了“意外保险金”和“意外医疗”的概念。
*对于“意外保险金”而言,最轻的一个伤残等级是断一节手指。
*对于“意外医疗”而言,则是猫抓了…狗咬啦…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伤,都算是意外医疗赔付的部分。
意外保险金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平安保险跟中国人寿2份保险,只要伤情达到了伤残等级,2家保险公司都需要对你进行理赔。
编后语:所以大家在买意外险的时候,要注意看一下,除了意外保险的条款以外,有没有提及意外医疗、意外医疗津贴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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