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不计免赔可全赔
在投保时,不少车主会选择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将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转嫁给保险公司。有的车主认为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就可以获得全额赔偿。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会加扣免赔率。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保险公司设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赔率。因为加扣免赔率并不涉及车主事故责任,所以不属于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的理赔范围,不计免赔险对于这类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此外,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只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是不起作用的,无法将附加险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所以投保人一定要看清条款,了解自己所买的不计免赔险的适用范围。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在进行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误区三: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私家车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误区四: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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