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日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新疆全区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将赴昌吉、阿勒泰、哈密三地进行检查,同时还委托伊犁州和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掌握和了解新疆在社会保险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律全面实施。
近年来,新疆全区社会保障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覆盖城镇各类职业人群;自治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连续多年大幅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各族群众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2232万人次,比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的2010年增加496万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9.1万人,增加257.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53.9万人,增加82.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7.5万人,增加63.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5.1万人,增加44.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6.2万人,增加48万人。
执法检查组组长、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博指出,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认真总结新疆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所取得的成效,全面推进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工作;认真检查贯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人民政府了解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的所需所盼所求,进一步推进新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