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这家人将平安人寿起诉至法院。平安人寿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没有证据证明投保人有智力残疾,因此合同有效。
今年年初,重庆市永川区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保险公司退费。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涉及大量专业知识,正常成年人都有可能不能完全理解,智力残疾人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更是与其不相适应。
智力残疾丈夫用16万存款买保险
家住重庆市永川区的王力是四级智力残疾人,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他的妻子李丽(化名)为了给丈夫和女儿多挣些钱,只身远赴新疆打工,几年才回家一趟。
2014年2月,李丽回家探亲,却发现存折里的钱不见了。李丽的代理人、重庆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志军告诉记者,“当时,李丽办事需要用钱,想用家里的存折取点钱出来,但没想到,存折里16万余元的存款已经被取走了。”
李丽问丈夫存款怎么没了,丈夫回答:“我用咱家的钱买保险了。”
签保险合同称系业务员推荐
按照王力的说法,2010年初,平安人寿重庆市永川中心支公司的两名保险代理人向他推销保险。
王力称,在二人的极力推荐下,他买了保险。根据法院最终查明的事实,2010年4月,王力以自己为投保人,为妻子和儿子一共买了4份人寿保险,保险费共计16万余元。购买保险后,他一直没告知妻子。
“当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找到王力,向他推销保险。其中跟他(王力)谈到了几条承诺,比如说存5万,过几年就能得到10万甚至20万。他(平安保险业务员)的意思是,买保险的利益很大,远远超过银行的存款利率。”吴志军律师告诉记者。
吴律师说:“其实只要跟王力随便多聊聊,就能发现他智力上的问题。因为他说话就是东拉西扯、根本没有逻辑性和条理性。”
夫妇俩是农民收入低起诉险企退费
得知此事后,李丽多次找到平安人寿,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但对方不同意。
吴律师告诉记者,买保险的16万余元,大部分是王力在煤矿上班时因公受伤的补偿款。王力、李丽夫妇俩都是当地农民,除了打零工之外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收入很低。
2014年3月初,李丽作为代理人,帮助丈夫将平安人寿重庆市永川中心支公司起诉到重庆市永川区法院。
诉状中王力称,2014年2月妻子得知真相后当即表示异议,认为自己是四级智力残疾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理解人身保险合同,他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自己的法定代理人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
为此,他起诉要求确认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险费。
平安人寿:没证据证明智力有问题
法庭上,平安人寿表示只同意退还王力剩余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个专业的保险名词。它是指具备了储蓄条件的保险单本身具有的价值,也就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发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
某知名寿险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对现金价值有进一步解释:“在计算保单的现金价值时,应该以投保人已经缴纳的保费为基础,除去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在本保单上的分摊金额,以及保险公司因为本保单向相关人员支付的佣金的数额和保险公司已经承担的本保单的纯保费,再加上剩余保费生成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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