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 释放行业发展动力
已公布的《征求意见》显示,此次保险法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其中,除首次提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等外,还在拓宽保险业务、扩大险企经营自主权等方面作出修改。
意见稿强调此次修改保险法的必要性有三:一是保险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市场改革的必然要求;二是加强保险法治建设,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必然要求;三是强化监管,加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的必然要求。
国金证券分析师贺国文表示,明确放宽资金运用范围和资管机构设立权限,将提升保险公司收益。
据了解,本次修订是《保险法》自1995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之前一次修订在2009年。当时一个重要亮点在于,拓宽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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