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社保办理之首次参保人员
1.18周岁以下的主城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2.18周岁以上,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主城区户籍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3.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与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4.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居住,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与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5.参保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地点同时办理少儿医保缴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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