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旅行社董事长黄正一,被控担任幸福人寿董事长期间,涉掏空幸福人寿127亿多元遭羁押,黄以罹患心臟病为由,声请具保停押,两度遭驳回后昨抗告成功,台北地院裁定黄以2亿8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每天到住处辖区派出所报到,但因黄未筹出保释金,暂时还押看守所。
黄正一的天价保金,仅次于顶新集团前董事长魏应充两案件的交保金16亿1000万、东森集团前总裁王令麟的3亿5000万元。
75岁的黄正一被起诉后,今年8月31日到北院出庭应讯,合议庭认定他有串证、逃亡之虞,当庭裁定羁押,去年11月30日起,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
黄不服,两度提起抗告,被高院发回北院重裁。
黄除声称侦办期间未遭羁押,每次传唤都准时出庭,加上罹患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臟病等疾病,还在北院重开羁押庭时,当庭出示内装舌下硝酸甘油片的「不锈钢项炼坠子」,主张未被收押前即一直挂在脖子上,强调因羁押看守所,病发时无法立即取药,恐危及性命。
不过,法官先后向黄就诊的医院和台北看守所查询病情,认为他病情稳定,看守所也未将他的物品全部集中保管,显然不会有立即危及性命之虞,在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的情况下,两度裁定羁押。
黄第3次提抗告,再被高院撤销发回重裁,北院昨开庭后,法官认为先前延押,并不会危及黄的生命,如有做冠状动脉支架手术必要,也可戒护就医。考量黄正一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的情况下,虽有羁押原因,但仍有替代方式,因此裁准交保2亿8000万元,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