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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电销保险应谨慎 关注产品性质勿盲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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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说起买保险,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那些走街串巷,主动前来拜访的保险代理人。虽然这支庞大推销队伍中的成员素质良莠不齐,但上门“陌拜”的代理人们,终究撑起了保险营销的半壁江山。
   电话销售近年也成为各大险企不可或缺的一种营销方式。在与消费者通话的过程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座席往往能发掘对方的投保需求,成功推介产品,且相比网点、代理人等传统渠道,电销保险在费用方面一般更具优势,因此正为越来越多消费者所接受。
 
  遗憾的是,尽管险企大都宣称,这是一种“营销动作可控,销售误导可避”的推销形式,实际上,关于“猫腻”这件事,电销保险同样未能“免俗”。瞧,在2015年组织开展了旨在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后,保监会近日向全社会通报数起典型案例,其中就不乏一些险企,因电销人员不按“规矩”办事,坑害消费者利益,被点名处罚。这就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电销保险还是应当多个心眼,谨慎为佳。

  “产品停售”的诱导
 
  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某寿险公司电销中心的部分保单,以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其实,保险产品停售并非“新奇”现象。平日里,保险公司是会正常地停售一些险种,比如主动叫停赔付率高,对险企造成较大赢利压力甚至产生亏损的产品。又如监管部门认为某款产品的设计存在问题,险企经营风险过高或对投保人没有实质作用,因而制定规则重新界定险种。可是,倘电销人员大肆“造势”,硬生生把即将(甚至并不会)停售的产品卖成“秒杀品”,导致消费者忽视自身需求,盲目购买,这就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保监会2012年1月颁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此前,某险企就因以旗下一款产品将停售为由,在营业场所内张贴海报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而受到所在地保险监管部门处罚。这一“办事规则”,其实同样适用于电销保险,消费者务必竖起双耳,谨防电销人员瞄准大众的“惜购”心理,以“停售”名义诱导自己出手。
 
  “退旧换新”的猫腻
 
  保监会还注意到,某险企电销人员诱导客户将原保单退保后投保新保单。其实,这也是在传统投保渠道中,被一些无良代理人用“老”的“招数”,而今又开始“贻害”电销消费者。生活中,多数退保情况是投保人遇到突发经济状况,无力续交保费,只得与险企解除合同关系。或者,有些投保人当初就属跟风购买,事后发现不适合,于是申请退保。但最糟糕的情况,莫过于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业绩,怂恿甚至误导客户退掉现有保单后另买新保单,给后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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