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具体而言,一是通过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统一平台,进一步健全保险消费风险提示信息汇集机制。
二是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分级发布机制,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业务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风险提示的发布工作。
三是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会商机制,由保监会消费保局组织成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专家委员会,针对舆情监测的风险状况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保险问题进行研究会商。
四是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监督考评机制,对《暂行办法》的执行过程、执行结果进行监测评估,增强《暂行办法》的执行力。
《暂行办法》一是有利于解决困扰保险行业多年的销售误导问题,遏制保险投诉案件快速增长的势头。二是有利于保险公司客观评估消费者的风险承受力,提高保险公司服务质量和保险产品销售适用性。三是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及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