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监会向相关机构下发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将针对三种类型保险代理人——个人保险代理人(下称“个代”)、兼业代理人(下称“兼代”)、专业代理人(下称“专代”)的监管制度纳入同一个文件当中,在对保险代理提出共性要求的基础上,又根据不同主体的具体情况作出了差异化规定。
保监会11月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保险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628.13万人,较年初增加156.83万人,增长33.3%。
中介渠道保费占比超80%
据记者了解,自1992年
友邦保险从境外引入
保险营销员代理制度之后,保险营销员数量近10年来出现了大幅突破。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保险代理人数量201万人;2008年,达到256万人;2009年增34万,至290万人;2010年,增加39万,至329万人;2011年为335万人;2012年为277.68万人,减少57万人;2013年为289.96万人,增长12.28万人;2014年为325.29万人,增长35.33万人;2015年10月末突破505万人;今年已经突破600多万,增速非常明显。
记者发现,保险代理人之所以迅速扩张,与保监会去年以来的宽松政策有直接关系。去年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保险从业资格考试,降低了保险营销员准入门槛导致人员流入骤然增加;另一方面,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保险业却逆势迅速发展,利润增长明显,对险企增员有支撑作用。此外,还取消了保险营销员的行政审批,要求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这意味着,保险营销员准入暂时只能由保险公司自己把关,而个人营销渠道为了应对迅速崛起的互联网保险营销,拉人头成为共同的选择。
保险代理渠道一直是国内各大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保费来源之一。从账面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近十年来,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占比在80%左右,其中保险代理在其中占比超过85%,可谓渠道中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