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朱女士甲状腺癌重疾给付案
2008年3月,朱女士投保我了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投保年龄34岁,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核保同意加费承保。
2010年初,被保险人无意发现右甲状腺结节,当时未予重视,肿块无伴随症状。8月份在医院门诊查B超示右侧甲状腺低回声,右侧颈部淋巴结肿大,CT示右侧甲状腺冷结节。入院行甲状腺切除术,术后病理:甲状腺乳头状癌并淋巴转移。经委托上海分公司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寿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2、廖先生车祸遇难死亡赔付案
2011年4月,廖先生投保了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100万元,基本保额106.2万元,未指定保险金受益人。
当年9月,廖先生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与车辆发生碰撞,抢救无效身亡。12月,整理遗物后发现廖先生保单的妻子向寿险公司报案,提出理赔申请。
调查后,寿险公司认定被保险人廖某属于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符合保险责任身故赔偿3倍保额的规定,定向被保险人相关继承人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318.6万元,受益人对寿险理赔工作表示满意。
3、赵女士投保12年溺水身亡赔付案
赵某是知名女企业家,深谙理财之道的她于2012年6月投保了一份寿险,基本保额5万元;2013年1月1日,再次投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额60万元。不久后,赵某在所住小区的河边晨练时,不慎失足跌入河中溺水死亡。公司接到理赔申请,予以核实后,立即根据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877500元。
保险理赔是很多人在投保寿险之前都十分关注的,但是对于寿险理赔,很多人并不知道到底如何,而太多的寿险理赔案例让我们清楚了寿险理赔的相关信息,大家可以来了解一下。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