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①高等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每年将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高等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0、21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每年将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5%给付高等教育保险金。
②创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将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创业保险金。③发展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将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30%给付发展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是,若被保险人在满60天至2周岁期间发生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比例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给付金额占保险金额的百分比满60天但不足1周岁30%满1周岁但不足2周岁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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