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满期还本长寿增福
生命保障爱心延续
两年一返固定收入
享受分红添财添禄
二、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三、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四、交费期间
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五年或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五、示例
福禄双喜10年交费投保举例:
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福禄双喜两全保险,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5625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15625元,至保单届满最高可领取343750元。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5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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