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财产保障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的财产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雪灾、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泥石流、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及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倒坍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投保范围有:房屋及附属设备;衣服、用具、卧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产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产品;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具、工具、原材料。
不保范围有: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花鸟鱼树、盆景等物,因其价值难以评估,是否发生损失与损失原因不易确定,不列入投保范围。另外,正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如已倾斜、快倒塌的房屋等也属不保财产。
(2)家庭财产的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长期性保险,兼具补偿经济损失的保险性质和期满还本的储蓄性质。其投保财产范围与家庭财产险基本相同。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种。保险金额采用固定方式,城镇居民每份1000元,农村居民每份2000元,每人投保份数至少1份,但保险金额总数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费。
(3)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
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也是一种长期性、兼有储蓄性质的保险。其保险储金、保险费计算、缴纳方法类似于家庭财产两全险。但是,只要保险储金存在保险公司不提取,保险就长期有效,且储金最终还是归投保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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