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保险人在18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到70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间,且在主险合同满期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除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该金额的3倍额外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产品说明
1、收益保证,资金安全;
2、高额保障,安心无忧;
3、保额分红,专家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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