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范围:出生30天—50周岁交费方式:10年,15年,20年交费三种
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至被保险人80岁
保险责任:
1.自合同生效,被保险人每三年领取保额的8%,作为生存金。
2.合同生效后一年内,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不计息退还所交的保费。
3.合同生效后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4.合同生效后,每年分红。分红可以现金领走,也可以累计复利生息,且不扣利息税。
5.被保险人生存至80岁,保险公司给付保额的3倍。
6.可以凭保单借款,借款比例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
7.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确诊条款中12种重大疾病的任一种或几种,保险公司给付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12种重大疾病:略
例如:被保险人,男,年龄30岁,保额1万,交费期:10年
交费期间:2008-2017年,每年交保险费2488元,10年缴费合计24880元。
保险责任:
1.2011,2014,2017……2058,每三年能够领取一次800元,即保额1万的8%。
2.2009年起每年领得分红,红利可以现金领走,也可以累积复利生息,且不扣利息税。
3.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内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不计利息退还保险费,合同终止。
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万元,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4.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后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5.被保险人生存到80岁,保险公司给付3万,即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6.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一年后,患条款中所列的12种重大疾病任意一种或几种,凭诊断证明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重疾保险金,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此款保险的特点:健康储备,安然无忧,养老保障,美满幸福,抵御通胀,资产保全,生存给付,终身受益,累计分红,额外收益。是兼具养老、重疾与投资的产品,是精心呵护人生风险规划的途径,是尽享金色之阳的新型理财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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