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天津蓟县的投保人谭某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通过银行购买了《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保额10。65万元,年交保费10万元。
2009年4月3日上午11点多被保险人谭某准备安装电视接收器时不慎失足从楼道窗户跌落,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保险人谭某的父母在收拾遗物时发现了谭某购买的金鼎富贵保险。
接到受益人提出理赔申请后,分公司业管部及时安排专人赴事发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认定谭某系意外摔伤后死亡。
分公司对此赔案高度重视,委派专人将意外身故保险金21。3万元的理赔款登门送到受益人的手中,令受益人非常感动,对公司及时高效办理赔付手续连声赞谢。通过公司对正在开展的“人保60周年客户服务节”活动的介绍,谭某的家人对人保寿险和公司的产品十分认可,当即决定为谭某的两个子女投保,再次购买了《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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