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由《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保险产品组成,具有保费合理、交费灵活、保障全面等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保障需要的各类人群投保。
《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责任于一体,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之间的客户均可投保该计划,保障期限可至被保险人年满70或80周岁。
该保障计划在健康保障方面,专门设定“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在观察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介入性治疗、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良性脑肿瘤)之一,保险公司将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早期治疗保险金,与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方式相比,早期治疗保险金能够最大限度的缓解客户的治疗费用压力,彰显人文关怀。在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该计划涵盖的重大疾病多达39种,健康保障更加安心、更加全面。
如若被保险人一生健康,可在生存至70或80周岁满期时(投保时选择),领取满期保险金(100%的基本保险金额)用于养老补充或儿孙婚嫁、教育等。由于该计划主险为分红型保险,客户可享有在保单有效期内的长期红利收益,进而提高养老金储备水平,安享高品质养老生活。
幸福人寿,以诚信相待,以实力承载,为千千万万个家庭提供幸福一生的保障。《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充分兼顾了保险的保障与理财功能,让客户病而无忧,老有所养。
(本保险计划的主险为分红险,其红利是不保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其它约定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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