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发行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
产品分类
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至60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和月交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说明
保险示例1岁女孩作为被保险人投保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10万元每年交费:19810元交费期:10年保险期:合同生效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9000元;
2。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15万元,本合同终止;
4。投保人每年可以享受本公司经营成果即红利分配,可复利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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