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限 终身
发行机构 中国人寿
产品分类 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 --至75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的,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产品说明
稳步积累、抵御通胀,可附加保障的分红保险,是家庭理财的明智之选。“新鸿泰”产品,提高了固定收益率,让客户的利益更有保证,而且国寿多年来稳健经营也为客户带来了丰厚的红利收益;更加重要的是“新鸿泰”可以让客户按照自身的保障需求搭配不同的保障型附加产品,比如搭配重大疾病保障,客户只要花费不多的钱,就能以更快捷的方法,获得二十种重大疾病保障。
保险示例
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十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元,十年满期,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满期收益洪先生生存至年满4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06800元,合同终止。累积红利保险期间内,洪先生还可获得累积红利收益。保险保障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元,合同终止。如果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68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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