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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双喜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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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双喜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是一种通过银行、邮政储蓄等兼业代理销售的、兼具理财与保障功能的分红保险产品。优势分析首家采用保额分红方式,首家专设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一经分配即为保证,且继续参加未来红利分配;终了红利平滑年度分红水平,分红更充分;人性化保单质押贷款、减额交清和减保设计;积少成多,没有交费压力,可以实现强制性资金积累;专家理财,保值增值。

    此险保险责任为: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该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分四档,分别为10年、15年、20年、30年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3)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2×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2)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简单来说,此险种主要是一种储蓄类的保险,可能分红会高于同期银行利率,同时附带身故保障,即死了赔钱(疾病身故需要一年观察期)。其中身故赔付比较复杂,一年内疾病身故是无息退费。其他的我举个例子说明:

  你的是5年期交,假设是10年的保障期限,在第八年不幸身故,则:

  疾病为:有效保障

  意外为:有效保障*2

  在第四年不幸身故,则:

  疾病为:有效保障*4/5

  意外为:有效保障*2*4/5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最大提供2倍的意外保障。

  注:有效保障=基本保障+增额红利

  由于不清楚你的保障期间,如果长时间不用这个钱的话(至少10年),则可以作为一种较好的定期储蓄。如果要用钱的话,则可以选择在10天犹豫期内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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