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鑫两全保险是什么条款?如何购买?
专家分析:
这样的险种更偏向储蓄,费用会比保障类的重疾险要高。
如果是健康,当然分红和储蓄都很不错,但如果发生重疾,赔付后每3年的生存现金和分红也就没什么利益了。
国寿瑞鑫保障计划为我们带来了什么?
产品特色:
一款兼具养老、重疾与投资的产品
一种精心呵护人生规划风险的途径
一款尽享金色夕阳的新型理财险种
五项全能(生老病死财)保障计划
健康储备,安然无忧
年轻时,我们拥有朝阳之志,一份坚实的保障,可以让我们抛开后顾之忧。早一天关注自己的健康,瑞鑫带给您一生无忧的健康保障。
养老保障,美满幸福
健康长寿八十,我们共享金阳之晖时,有一份稳健的收入,可以让您闲暇的日子仍旧多姿多彩,瑞鑫带给您轻松自在的生活乐趣。
抵御通胀,资产保全
稳中求胜是理财的关键,高额的现金价值达致电有效保全和转移资产的目的,建立事业的后备基金。
生存给付,终身受益
在八十岁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赖过往积累时,三倍高额返还可以使晚年生活雪中送炭,幸福人生锦上添花。
累计红利,额外收益
领取养老金前,被保险人可享受公司派发的红利。可每年领取,也可放在公司进行累积生息。
保险利益:
1、关爱年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80周岁止,每三年领取关爱年金。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8%。
2、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满期金,合同终止。
满期金=基本保险金额*300%。
3、生命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金=基本保险金额*300%
4、健康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其本保险金额*300%。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5、年年分红金
投保人每年享有分红,红利可选择:1、现金领取2、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附加功能:
保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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