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仍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期满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仍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期满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投保人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3)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在给付第(2)项身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下列金额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不高于30万元,按个人账户价值金额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大于30万元,按30万元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最低保证利率
本公司为个人账户设立一个最低保证利率,即保证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个人账户价值的结算利率最低为2.5%,该利率为年利率。
保单持续奖金
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前三个保单周年日及第五、第八个保单周年日,本公司将发放保单持续奖金。保单持续奖金的数额为所缴纳的保险费乘以相应的保单持续奖金比例,直接加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保单持续奖金发放的时间保单持续奖金比例
第一个保单周年末2.2%
第二个保单周年末2.8%
第三个保单周年末2.9%
第五个保单周年末3.1%
第八个保单周年末3.5%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
初始费用不超过所交保费的5%。
退保费用本主险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退保费用率为帐户价值的1%,自第二个保单年度始,退保费用为零。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