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新规和代理人制度改革降低寿险保费增速。银监会“90号文”和保监会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素质要求的文件,全面收窄寿险渠道。叠加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和最低工资上涨等外部环境,形成合力,直接降低保费增速。
变额年金开放和个税改革对未来寿险增长影响有限。在没有期权市场情况下,保险公司开展变额年金业务,无法抵御市场下行风险。根据美国市场30年的发展经验分析,变额年金每年可净增393亿元保费,加上个税减免新增173.6亿元净保费,合计566.6亿元,每年可提高保费5.4%的增长率,增量有限,无法支撑未来高增长。
调整寿险深度超过国际水平,台湾经验证明将进入低增长期。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过少,限制个人自主购买商业寿险产品。
用可支配收入调整过的2009年我国寿险深度为4.9%,超过全球平均4%寿险深度。结合台湾90年年代低速增长的经验,可以推断我国未来寿险保费将维持低速增长。
综合来看,我国寿险保费未来增速减缓已成定局。短期银保新规和代理人增员困难直接降低保费增速;变额年金和个税改革都无法为未来保费增长提供足够支撑;长期我国经调整过的寿险深度已经超过国际水平,未来增长空间有限。由此可判断,2011年为寿险增速由高向低的转折年,之后寿险增速将进入低速增长期。
外国寿险公司在保费低增长期的估值水平逐步下滑。以10家欧美成熟保险公司为标本,关注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保费增速由高向低转变过程中,公司估值的变化情况。在该过程中,这些公司P/E值呈现“先急后缓”的下降走势,P/EV值随保费增速下降而降低,部分公司的P/E值、P/EV值与寿险增速同步变化关系。
借鉴国外寿险公司估值水平,得出我国寿险公司估值水平仍偏高。结合国外公司数据,得到保费增速变动值与P/EV值的变化关系。推算出国寿、平安和太保合理P/EV值分别为1.27、1.36和1.26。对应合理均价分别为14.01元、37.33元和1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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