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投保年龄
1-6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半年交、月交。
缴费期限
三年、五年、八年、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
产品特色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n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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