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如意(分红型)五要素
交费期间:趸交、3、5、15、20、30年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60、70周岁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10000元
保险利益:
1.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实际交纳保费的110%;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
18周岁前:(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本合同终止;
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X2+终了红利
3.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
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示例
30岁王先生为自己购买10万元保额的吉祥如意A款,附加08定期重疾
保险利益演示
1.满期领取:
?若生存至70周岁,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生命保障:
?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所交保费的11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即3620元×110%=3982元;
?若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主险、附加险合同终止。)
3.重疾呵护
?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疾之一,按附险重疾保额的10%与附险重疾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元×10%+1500元=11500元,重疾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得重疾,给付附险重疾保额10万元,重疾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4.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于交费期内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续期保费,被保险人继续享有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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