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投保年龄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
一次交清(趸交)
保障期限
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保证收益节节稳当\n\n领取自由事事省心\n\n弹性支取面面灵活;\n\n意外双倍多多呵护;\n\n账户透明天天放心;\n\n收益稳定朝朝生息;\n\n持续奖励年年生金;\n\n长期持有月月获利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2.投保人所交保费(不计利息)扣除累积已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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