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
年交
缴费期限
十年
保障期限
十六年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广:老少皆可投保。\n人性关爱浓: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20%的关爱金。\n人身有保障:幸福生活两全保障。\n红利领取灵活:可现金领取,可累积生息,多重选择乐享财富收益。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两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金:关爱金=基本保险金额×20%。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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