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中国太保
投保年龄
90天-55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月交
缴费期限
5年、10年、20年
保障期限
10天
产品特色
·两全保险,人性设计更周全\n既有完善的身故及全残保障,又有灵活丰富的生存金给付。诚心关怀为客户解忧,贴心保障伴随一生。\n·返还保费,保障还本两相宜\n至约定年龄(提供6种选择),可获得等同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生存祝贺金,以备养老或旅游之需;若在领取日前遭遇不幸,在获得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n·年金转换,退休养老无后忧\n可选择将一次性领取的祝贺金转为分期领取的年金,既可弥补社保的不足,又能抵御通胀风险,让晚年过得更加潇洒安逸。\n·满期给付,恭贺寿辰享百年\n八十八周岁期满日,一份不菲的祝寿金是尊贵人生的最好体现,也是安享百年的坚实基础。\n·投保方便,保障灵活收益多\n交费方式灵活,并有减额交清、保单质押贷款和保费自动垫交等多种权益,从而更充分地保障客户利益。\n·享受分红,保障理财可兼顾\n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集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于一身,客户可以参与公司分红保险经营成果的分配,坐享专家理财的优势,长期投资,回报多多。
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障(1)意外身故或全残(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未满18周岁:基本保险金额18周岁及以后:基本保险金额2倍(2)疾病身故或全残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基本保险金额的10%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未满18周岁:基本保险金额的50%18周岁及以后:基本保险金额(3)保费返还被保险人在约定的祝贺金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本公司除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生存给付(1)祝贺金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全残)至合同约定的祝贺金领取日,本公司给付祝贺金,祝贺金数额等于已支付的保险费。祝贺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45、50、55、60、65或70周岁,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祝贺金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祝贺金领取日为祝贺金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2)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全残)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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