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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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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时候我们觉得保险在没发生意外时觉得意义不大,但是,当意外来临时,它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保险公司

  中国太保

  投保年龄

  90天—70周岁。

  保障期限

  10年、20年或30年。

  产品特色

  短期交费,轻松理财\n设置三年、五年交费方式,您可以快速完成保费交纳,轻松进行理财规划。\n定期给付,及早获利 \n合同生效后,我们每2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使您及早享受到收益,持续的保险金给付将助您的理财目标轻松实现。\n满期给付,稳健理财\n保险期间届满时如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向您给付满期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一定倍数,让您的资金安全无风险。\n分红多多,保值增值\n本产品更有红利分配及累积生息,让您的保费资金能够保值增值。\n三道保障,温馨关怀\n该产品为您提供身故保障、意外身故保障、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障三道防护屏障,在您畅享美好生活的同时,倍感温馨关怀。\n质押贷款,灵活方便\n中途需要用钱,又不愿因退保而损失收益和保障,您可申请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以应对不时之需。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生存,自合同生效日起,每经过2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生存保险金于合同第2个保单年度末给付。 2、身故保险金: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3、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我们按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我们按条款约定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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