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期缴
年缴方式:3年缴,5年缴,10年缴
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如下公式计算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已交费年数÷交费期间年数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我们按如下公式计算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2×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的已交费年数÷交费期间年数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日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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