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所属公司:太平洋人寿
投保年龄:18-55周岁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限:15年、20年和30年,但至保险期间届满
太平洋·吉利宝·产品特色:
?意外不担心,出行更无忧。
?还本百分百,分红来增值。
?交费更轻松,保障更长久。
?电话来投保,保单送到手。
太平洋·吉利宝·保险责任:
投保年龄:18-55周岁
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缴清,有年交、季交或月交三种方式供选择
保险期间:15年、20年和30年,但至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以75周岁为限
保险责任:
生存保障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意外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按保险金额给付,并退还已交保费;若因意外导致残疾或烧伤,则按保险金额进行比例给付;若意外事故因乘坐或驾驶约定的交通工具导致,则依照条款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3倍给付。
太平洋·吉利宝·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为自己购买3份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险期间20年,15年交清,年交保费5742元,红利累积生息。
保险利益
生存金
金先生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可获满期生存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金先生所交全部保险费,即86130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若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金先生所交全部保费)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保险金,即90万元;
若因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即60万元;
若因以上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额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即30万元;
非意外身故: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则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额。
残疾和烧伤保障
残疾和烧伤保障:若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将按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保险金额按比例进行给付。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