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你为你的人生做规划了吗,如果我们真的要遇到问题的时候再想办法有时候已经迟了,因此,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学会未雨绸缪,让这短暂的人生绽放得更加美丽。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

  产品简介

  产品简介:国寿瑞鑫两全保障计划为您提供三年一返的生存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高达三倍保额的重疾保障、身故保障,还可享有公司分红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投保年龄:0到50周岁

  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有社保,考虑增加自己的健康保障和未来养老费用的储备,拓宽低风险投资渠道。

  投保方案

  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