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四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二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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