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三十天以上,六十周岁释一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释二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合同.不同交费期间对应的投保年龄上限如下:
交费期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投保年龄上限60周岁55周岁50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续期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应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交费方式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本公司将签发发票作为交费凭证.本公司如派员收取保险费的,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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