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案例
张先生为2岁的宝宝,投保中国人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10万元,年缴保费10660元,缴费至17周岁,共缴费170560元,保障期至60周岁。宝宝在18、19、20、21周岁,每年可领取1万元的教育保险金,25周岁领取6万元的婚嫁保险金,60周岁领取20万元的满期保险金。若不幸在18周岁之前身故保险公司给付130%的所缴保险费,18周岁后身故给付2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保障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和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教育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婚嫁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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