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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金灿人生两全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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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金灿人生两全保险的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产品名称:平安金灿人生两全保险

  保险期限:15年

  发行机构:中国平安保险

  产品分类: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18岁-50岁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奉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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