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限
至70周岁或30年
发行机构
产品分类
投保年龄
---50岁
缴费方式
月交、年交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首次确诊患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与当时附险现金价值的较大值,主附险合同终止;若所患重疾为白血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当时附险现金价值的较大值,主附险合同终止;若确诊时未满3周岁,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乘以下表对应比例所得金额与当时附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进行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与当时主险现金价值的较大值,主附险合同终止;若身故时未满3周岁,按上述身故保险金乘以下表对应比例所得金额与当时主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进行给付;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病或身故年龄不满1周岁25%(给付比例)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50%(给付比例)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75%(给付比例)满期保险金保险期满仍生存,给付主附险累计已交保费的128%,主附险合同终止。
产品说明
★保障期长,多种选择
保险期间可选择至70周岁或30年,保证您在中老年疾病高发期获得全面保障。
★高额返还,保费增值
满期生存,不仅已交保费全部返还,更额外给付已交保费的28%。
★重疾保障,自动升级
重疾给付保额与现金价值较大值,给予给您最大利益保障;并针对少儿、成人的发病特点分别设置不同保障病种,伴随成长自动升级。
★易发重疾,双倍给付
若所患重疾为白血病,给予双倍保额与现金价值较大值。
★重疾身故,双重保障
除重疾保障,同时享有同等额度的身故保障,一次投保,多重保护。
★功能全面,保单无忧
具有保单贷款、减额缴清等功能,既能解决您的燃眉之急,又能保证保单持续有效。
保险示例
★小张欣今年5周岁,妈妈为他投保了阳光人寿“真心128”保障计划,选择10万保额,保险期间至70周岁,月交保费201.6元。当小张欣成长到18周岁时,保障病种将自动升级,为孩子的一生都提供了重疾保障。★何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真心128”保障计划,选择30万保额,保险期间至70周岁,月交保费1196.1元。何先生61岁时查出患有肝癌,阳光人寿及时将30万重疾保险金送到何先生家里,使何先生得到了良好的治疗和护理,得以安度晚年。★小赵为45周岁的母亲投保了20万元保额的阳光人寿“真心128”保障计划,保险期间30年,月交保费1256.4元。赵妈妈70岁的时候患上了帕金森症,正是”真心128”的20万保险金帮助小赵请到了专业的护理人员来照料母亲,免去了儿女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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