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低廉保费积沙成塔
高额保障彰显身价
保额分红锦上添花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到60周岁。(0周岁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保险责任
等待期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若发生复效,则为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含),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这一年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我们按身故/高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向身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高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我们按期满时本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王先生,30周岁,投保“鸿盛”,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0元,保至80岁,交费期间为10年。
利益演示:
满期保险金:当您80岁时,至少可领取10万元,如按中档红利计算,可领取191426元。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80岁前若万一不幸身故,可领取10万元和红利作为身故保险金。
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80岁前若万一不幸高残,可领取10万元和红利作为高残保险金。
保单红利:保额分红,保障年年递增,还有终了红利,喜上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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