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同一被保险人的所有《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保险合同的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下列两者之和为限:
(1)300万元;
(2)该被保险人所有上述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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