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特色:
1次投保,手续简单
2重保障,人生无忧
3大族群,量身定做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条款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确认全残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非因意外情形导致身故的,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加计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后的金额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非因意外情形导致合同条款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加计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后的金额和确认全残时的现金价值相比较高者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满日24时仍生存,则我们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20%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其它保险金的责任。
注:被保险人发生责任免除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约定见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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