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障倍增放心如意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由于疾病身故或全残,或者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后身故或全残,给付累计已缴保险费的110%和身故或全残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因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海陆空公共交通意外保障加倍
因发生陆/海/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意外伤害赔偿金额将在基本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累加,用固定的保费带给您倍增的保障。
增值给福两全其美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满日的零时仍生存,则按累计缴纳保费的110%给付予被保险人,兼有保险及增值功能,两全其美。
保障利益
保险期间15年
缴费期间10年
基本保险金额5份(10万)、10份(20万)、15份(30万)
犹豫期10天
缴费方式年缴
限购保单数1单
张先生30岁,选择投保海康都来保两全保险10份,交费10年,可拥有保障15年,年缴保费5,400元,在15年内,张先生即可拥有“都来保”的全方位贴心保障。
1、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按【110%所缴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中取较大的金额给付;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万元
3、陆地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0万元
4、海上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40万元
5、空中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0万元
6、满期保险金:当年满50岁时,将获得满期金59,400元
注:上述1—5项为单独赔付,被保险人一旦发生相对应的身故或者全残,本保险合同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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